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09.“雅各的怒气就向拉结发作”表属世良善这一方的愤慨。这从“怒气发作”的含义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怒气发作”是指愤慨,如下文所述;“雅各”是指属世层的良善,如前所述。之所以说“向拉结发作”,是因为“雅各”所代表的属世层的良善不能承认“拉结”所代表的内在真理。“怒气发作”在内义上表示愤慨,这是因为一切属世情感在上升到内层事物,也就是天堂时,都会逐渐变得更柔和,最终变成天堂的情感。事实上,字义上所呈现出来的观念,如此处的“怒气发作”,相对粗鄙,因为它们是属世和肉体的;但随着从肉体和属世人被提升向内在人或属灵人,它们逐渐变得温和、轻柔。
这也解释了为何字义具有这种性质,而内义却没有这种性质。因为字义适合属世人的理解,而内义则适合属灵人的理解。这表明“怒气发作”表示愤慨。真正的属灵愤慨,尤其属天的愤慨,根本不来源于属世人的怒气,而是来源于热忱的内心。就外在形式而言,这种热忱看似怒气,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却不是怒气,甚至也不是怒气所表达的愤慨,而是具有某事并非如此的祈愿的一种悲伤,就更为内在的形式而言,则只是因良善与真理在另一人中不存在而中断了天堂快乐的一种隐约的不快。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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